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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8:51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自学考试部系统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

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0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要求:免考证明材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学分互认材料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

二、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5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不符合检测标准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3.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

(网址:)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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