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函授站(点):
遵照省教育厅黔教办学〔2013〕190号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5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成人专升本新生专科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学〔2009〕275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成人新生学籍注册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教育厅规定的时间(2015年5月30日)前,对我校2015年春季成人专升本新生进行专科资格复查,并将复查数据及时上报,现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和我校“关于我校2015级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专升本学籍学历清查的通知”的要求,将复查结果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
1.在入学报到时,我院已对学生专科学历教育资格的毕业证书进行查验,对持有问题证书的学生进行劝退,不予报到,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教育部平台反馈初查不合格学生,对其专科学历资格予以复查,并填写《2015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在今年5月30日前已按要求上报核查;
3.线上没有通过专科证书核查的学生,按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规定自行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专业认证”后进行再复查;
4.复查结果:参加复查的专升本学生765人、截止今年7月1日,因各类原因未通过审查9人。
二、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的处理
1.7月前,成教部已按照上述学籍清查的有关规定,将清退名单和清退告知书寄发教学站点并要求站点通知学生,完善签字手续后交回。同时,学生不得再跟班就读。
2.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按有关程序予以清退。
3.各学院、各函授站(点)需及时通知学生,告知学生被清退的原因,妥善做好清退解释工作。
4.各教学站点在9月15日前将完善签字手续的“清退告知书”交一份回学校留存。(清退告知书一式三份,学校、站点、学生各留存一份)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