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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9:51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自学考试部 视力保护色:

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评审表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0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要求:免考证明材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学分互认材料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

二、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4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申办要求:毕业论文按照自考论文写作要求撰写,交至主考院校相关部门(教育学、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义务教育、农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的毕业论文交至我部)进行评审。未交清学费的一律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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