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函授站(点):
现将2016届成高(函授)拟毕业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并通知每一位同学参加照像。
一、校内函授直属班
1.照像时间:2015年7月18-31日9:00-15:00(周日休息)。
2.照像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新华图片社贵州分社(老客车站)。
3.要求:由各学院通知院内拟毕业学生自行前往新华图片社贵州分社照像。学生参加摄像时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深浅兰色上衣。
4.新华图片社贵州分社联系电话:
0851-85966537、85669680、18984862562(张老师)
二、函授站(点)
在各函授站(点)就读的2016届拟毕业生电子摄像工由各函授站(点)自行与新华图片社贵州分社联系。在今年9月1日以前组织并完成拟毕业学生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工作。
三、图像信息核对工作
按教育平台要求,各单位要及时通知你处已完成图像采集的2016届拟毕业学生,在图像采集结束60个工作日后进行网上图像信息核对。
学生在进行信息核对时可参照“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流程图”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操作。
在核对过程中,如果电子图片上出现的信息有误,学生自行在网上进行修改并提交。如信息有误不能进行修改的,尽快与学生所在各教学学院、函授站点联系。院内学生由各学院填写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统一上报;各函授站(点)要按照正确信息及时填写《摄像数据检查勘误表》,并交由“新华图片社贵州分社”修改。
凡不按规定上网核对信息,或核对信息不认真,或信息核对后不按系统提示操作,造成信息错误(例如: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图片与本人张冠李戴等),以及因不及时通知学生,或学生不按时参加学历电子摄像而导致学生出现不能正常毕业、信息不完整等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
附件:
1.2016届成高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流程图;
2.图像信息核对问题的解决办法;
3.摄像数据检查勘误表。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