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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成高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11月21日 11:28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关于做好2011年成高新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函授站、(点):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贵州省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精神,我校2011年成高新生录取工作于2011年11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为保证新生录取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函授站(点)录取新生前必须与学校签订建立函授站(点)协议书。(原有函授站必须通过省教育厅高教处2010年函授站工作年检;已建立的函授点,必须通过学校2011年函授点工作年检)。未与学校签订建立函授站(点)协议书和未通过函授站(点)工作年检的,一律不安排2011年新生计划。

二、各学院、函授站(点)2011年11月30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查看和确认本学院、函授站(点)预录考生名单及预录取专业,打印预录取考生相关信息,并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确认录取结果。

三、11月25日-12月15日新生调剂录取。因学校专业人数不足不能组班教学的考生,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在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在政策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学生本人原因要求专业调剂的,按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具体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负责。

三、各学院、函授站(点)2011年12月15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确认本学院、函授站(点)新生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根据录取学生专业及人数与相关学院签订教学组织协议书。

四、函授站(点)2011年12月25日-30日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打印录取新生相关信息,并按录取通知书报到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报到。报到时,1、要认真核对学生相关信息(主要是学生姓名,特别要注意同音字、别字,身份证号码。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还要认真审核学生专科毕业证书,注意专科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与录取信息是否一致),凡信息错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并书面报告成人教育部。2、严格按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生第一学年全额学费,不准乱收费,不准违规收费。3、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成人教育部要求新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收取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生同时收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校内函授生2012年2月27日-29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按录取通知书报到注意事项办理报到及学籍注册手续。函授站(点)2012年3月12日―15日在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为代为办理报到的新生办理报到手续,依据与教学学院签订的教学组织协议书,缴清相关费用后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打印注册学生名单。凡费用不清的学生一律不予进行学籍注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凡学生已将学费交到学院或函授站(点)而学院、函授站(点)未能及时为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所属的学院或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

六、各教学学院按照学校校发〔2010〕57号《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和与函授站(点)签订的教学组织协议书内容,做好函授站(点)教学 组织工作。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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