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关于2012届成高(函授)毕业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函授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我校2012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名单必须于2011年12月10日前上报。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教育学院在前期已发通知的基础上,再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函授站(点)积极配合,按期完成。
一、尚未向继续教育学院移交毕业生核对名单的教学学院、函授站(点)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已核对完毕并完善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尽快移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以便确认本学院、函授站(点)2012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名单(含2009级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2007级五年制高中起点升本科)的毕业生人数。凡不主动核对或核对不认真造成名单遗漏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学院、函授站(点)负责。
二、根据校发(2010)57号文件第二十条之规定,各函授站(点)必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核对完毕2012届本函授站(点)毕业学生缴费情况。凡不主动核对学费,或学费不清的学生,学校将不列入毕业生名单,不办理毕业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各函授站(点)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本函授站(点)2012届毕业学生相片送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送交前,函授站(点)应认真督促学生上网核对相片的相关信息,如有错误,除按程序修改外,还应做好修改记录,一并送交成人教育部。函授站(点)没有按时送交相片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手续。因函授站(点)原因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因学生原因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学院、函授站(点)于2011年11月25日前完成2012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学籍档案资料的准备,包括学员学籍登记表(含毕业生成绩册;原教务处领取的老学籍卡,还要提供原表九),毕业生鉴定表等涉及教学成绩等等相关内容的填写及审核盖章。
学生在校期间涉及教学的原始成绩、教学档案等相关资料由各教学学院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其余档案材料连同已填写好的毕业生档案袋,根据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在11月25日―12月10日期间移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进行再审核。(具体安排见附件一),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教学单位提供的档案名单进行办证,逾期不能按时办理毕业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五、2012届成高(函授)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三。
六、预计12届毕业生毕业办证时间2011年12月底--2012年元月10日前。
七、毕业生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11月3日
附件1:关于2012届成高(函授)毕业生
档案资料审核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各函授站(点)
12届成高(函授)学生即将在2012年元月10日毕业,为做好毕业办证前毕业生档案资料的审核工作,特制定审核日程及相关事宜的安排,请各教学学院按日程表提交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后提供给用人单位和学校档案室备案的重要原始档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12届毕业生档案的审核时间为:11月25日―12月10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在此期间,移交经教学单位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档案材料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进行再审核。
三、毕业生档案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填写完整并经教学单位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档案袋、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若是2010年7月以前在原教务处领取的表格,还要提供表九:即成绩登记表,每生每种表格各填写一份;若是2010年7月以后在成教部领取的表格,只填写毕业生档案袋、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其中学籍登记表填写二份,其余一份。)
四、各函授站(点)先将学生填好的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学院整理、完善、审核、需要签署教学单位意见和盖教学学院公章的一定要完善手续后,再装档(档案不封口)。各教学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对准予毕业学生的各种资料负责。经教学单位审核的档案由教学学院提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再审查,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后,再行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不能办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五、学生的原始成绩、教学档案等相关资料由各教学学院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