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发〔2010〕73号
贵州师范学院2011届成高(函授、业余)学生
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我校2011届成高(函授、业余)学生毕业证书已在逐步办理、发放中。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57号),对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届成高(函授、业余)学生毕业证书办理、发放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统一负责。各教学学院、函授站(点)即日起到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核查毕业生人数、名单,领取毕业生档案袋、离校清单等。
二、各教学学院是成高(函授、业余)教学管理的责任单位,学院院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学生的成绩档案、毕业鉴定等工作负责。
三、学生毕业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表)由各教学学院整理、完善、装档(档案不封口)。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学籍卡片)由各教学学院收集、整理、完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学籍卡片)都必须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各教学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对准予毕业学生的各种资料负责。
四、各教学学院严格清查学生函授站(点)缴费情况,凡学费未清的学生一律不予毕业。
五、各教学学院将完善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学籍卡片)、毕业生离校清单一并移交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再审查,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后再发放毕业证书。
六、学生的原始成绩、教学档案等相关资料由各教学学院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七、学生毕业证书与毕业档案一同发放。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要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教学学院、各函授站(点)务必要重视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时、圆满地完成此项工作。
贵州师范学院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