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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通知

   时间:2010年09月03日 03:34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黔教干训[2010]20号

关于参加“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教小培函[2010]6号)要求和省教育厅意见,现就我省参加“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选派学员名单

第三十九期:蒲杰(贞丰县第一小学)

第四十期: 袁 健(贵阳市实验小学)

第四十一期:吴 丽(贵阳市省府路小学)

二、培训工作相关事项

请相关教育局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参训学员,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参训,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参训学员《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学员推荐表》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中心工作联系人邮箱。

请参训学员于参训前到省教育厅人事处领取已签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的《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学员推荐表》(学员报到时需向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提交原件)。培训工作其它事项详见教小培函[2010]6号通知要求。

请参训学员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参训学员所在学校办校基本情况简介(含办校理念、办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活动照片5张、学习总结报告、培训证书复印件报送我中心备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人事处:步岚,电话:0851-5286221。

省干训中心:蔡晶,电话(传真): 0851-5867086,

电子邮箱:awfone@163.com。

关于举办“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一期全国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rar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全国 小学 校长 研修 通知

报 送: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教育厅、

贵州师范学院

抄 送:贞丰县第一小学、贵阳市实验小学、贵阳市省府路小学

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0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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