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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正职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通知

   时间:2010年07月14日 09:55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黔教干训(2010)17号

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正职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的通知》(黔教办人[2008]17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2010年度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黔教办人[2010]118号)要求,决定分别于2010年8月2日至8月8日举办第十五期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正职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现就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专题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的通知》(黔教办人[2008]17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2010年度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黔教办人[2010]118号)规定的内容实施。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中学正职校长(若正职校长已培训合格,请安排其所在学校分管校园安全工作副校长)。

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与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8月2日(星期一)。

培训时间:2010年8月3日-8月8日。

四、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地点:贵州师范学院(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内三号学生公寓一楼,贵州省教育干部教师培训公寓。(见附件6:交通图)

联系人: 蔡晶 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851-5867086

报名回执:请于7月27日前将回执传真至(0851-5867086)或发至电子邮箱awfone@163.com。

五、经费

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的通知》(黔教办人[2008]178号)规定“培训经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费用在各校公用经费中支付。”和“脱产期间学杂费按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专题培训的收费标准(每人600元)执行。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按实支付,并同来往交通费一起回原单位报销。”执行。

学杂费600元/人。教材资料费预收400元(多退少补)。贵阳期间伙食费30元/天(只含中、晚餐,实行分餐制)、住宿费60元/天(含早餐)。

六、其他事宜

1、请各地及时通知参训校长,按时参加培训,按照教育部8号令《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本专题培训列入校长培训范围,本次安排培训不按时参加培训者,视为不合格。

2、请参训校长报到时分别提交本校“学校校园安全预案”和校园安全管理经验材料各一份(并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3、报到时请提交一寸半身脱帽近照2张(红底彩照)。

附件:

附件1、《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第十五期分配名额》.xls

附件2、《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参训回执表》.doc

附件3、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的通知》(黔教办人[2008]178号)文件.rar

附件4、《各市(州、地)已参加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学校长“校园安全”专题培训人数及名单》.rar

附件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2010年度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黔教办人[2010]118号).rar

附件6、地图.rar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校长 专题 培训 通知

报 送:省教育厅 贵州师范学院

抄 送:各市(州、地)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0年7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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