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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0年05月07日 04:04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厅《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方案》(黔教办基[2010]148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高中课程改革总体精神及全省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部署,决定举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先期实验省区高中课改的成型经验与所遇问题;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的行政调控、业务指导、学校管理理念;区域组织实施高中课改的领导策略和管理方式;高中教师(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的模式与操作方法。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班由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工作办公室组织,具体培训工作由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地)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基教科长;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报到:2010年5月24日下午2:00 - 22:00

2.报名地点: 冠洲宾馆(贵阳市广顺路1号 省委大院内)

集中培训:5月25-26日

考察学习:5月27-31日

3.培训地点:冠洲宾馆(贵阳市广顺路1号 省委大院内)

总台电话:0851-5892918

五、培训要求

1.各市(州、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认真组织本市(州、地)及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参训行政干部原则上不准假,请假需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课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签字批准。

3.培训费、资料费与生活费每人600元;住宿费与外出考察费回所在单位报销(请带足相关经费)。

4.参训人员达到培训要求、成绩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合格证书。

5.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填写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回执于5月16日前用电子邮件传至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 gzsfxyjjy@163.com

联 系 人: 罗艳华、陈恬、何平

电 话: 0851- 6270480(罗艳华、陈恬)、5840802(何平)

传 真: 0851-5840802

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工作办公室

2010年 5月6日

附件:

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育局领导培训班

参训人员回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身份证

请选择拟考察的省区

1.山东 2.福建 3.宁夏

注:请准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购买机票。

附件回执.doc务必于5月16日前发回至电子邮箱:gzsfxyj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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