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学生郭美洁因自身原因,本人经慎重考虑后,不能继续就读,申请注销学籍;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学生彭雪,因工作需求,所学专业和工作不符,申请自愿放弃学籍。
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2〕7号)研究决定:同意注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郭美洁2021级学籍,注销彭雪2019级学籍。
公示期:2022年7月1 日至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