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共贵州师范学院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拟发展党员名单予以公示:
说明: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4日。
二、公示期间,可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对公示对象的在遵守法纪、思想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党委进行反映。反映人应该使用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证据等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三、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党委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除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汇报反映的内容外,一旦发生泄密,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联系电话:0851-6270076 0851—6270050
中共继续教育学院党委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