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09]420号)要求,为规范考生学籍注册信息的校验工作,现将信息校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2014级成高函授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即将开始,录取名单已发各教学点,请各函授站(点)在组织报到工作时按教育部“三级责任制”的要求安排学生认真核对其本人相关信息,并于2014年2月25日——28日前,将已核对完毕、手续齐备的名单交我院成人教育部,我院将按该名单办理新生报到注册等事宜。逾期未能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一、新生信息核对的要求
1、新生一定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学习形式等数据,并签名确认本人身份的真实性,不准代签。
2、新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及站(点)负责人在完善核对名单的签字(盖章)手续后,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此名单(含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3、各函授站(点)在上报新生信息核对情况后,需在继续教育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并收集、保管好拟申请修改学籍注册信息学生的身份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上交成人教育部,办理信息修改申请。
4、新生因个人信息修改后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更证材料的,或因不认真核对、漏报、错报影响证书注册和毕业生就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各漏报、错报单位自行负责。
二、信息校验及修改办法
1、各函授站(点)在进行新生信息核对时,涉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层次、学习形式、学制等资格方面的数据项。若发现新生信息与教育部录取数据不一致需修改上述数据项的,请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提出申请并将名单反馈于我院成人教育部(学生的其它材料及证件在4月10日—25日再行提供)。我院将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请修改申请。
2、新生信息是从教育部数据库下载的原始数据,如新生个人信息与教育部数据库信息不符,必须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黔教考发[2009]195号)和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09]420号)规定办理修改信息(文件见附件)。否则,一律按教育部招生录取信息为准毕业。
3、办理学生学籍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涉及不同信息的数据项,需要学生提供不同的证件及材料。详情见附件1和附件2。
4、新生信息修改须在入校一年内进行。我院此业务受理时间为:上半年4月10日—25日;下半年9月10日---25日。毕业阶段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
注:“信息变更办理程序”的相关资料请在群共享里下载
附件:
1、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
2、黔教办学(2009)420号文
3、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