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成人高等
教育(函授)毕业生办证及发证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函授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安排,我校2013届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毕业生办证即将开始。为使毕业生能顺利毕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证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学籍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籍信息完整无误;(二)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毕业鉴定合格,并经教学学院签字盖章;(三)学费缴清,不存在欠费,且能提供交费依据;(四)按时参加新华图片社组织的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有毕业生照片的毕业学生;(五)档案资料完整,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审核合格。不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学生,将不列入毕业生之列,不予办理毕业证,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发证和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29日,具体工作与成人教育部联系。领证时,离校手续完整,才能发证。
三、各学院、各函授站(点)在毕业证发放时间内要及时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并尽快通知学生领取,及时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继续教育学院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