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6〕2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沈勤勤等46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因成绩不合格未完成学业或未提交办证材料未参加毕业审核,且已超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经贵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贵师院纪要〔2023〕12 号)研究决定:会议同意对沈勤勤等46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并注消学籍(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反馈至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联系电话:0851-8582603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6日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对沈勤勤等46名成教学生学籍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