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1. 毕业时间为2010年7月1日毕业及之后的函授生;
2.办理《报考登记表》或《入学登记表》或“入学材料”的函授生。
二、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原件照片。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头像需清晰);
(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3.单位来人办理的,需提供公函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到综合实训大楼六楼603办公室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原件照片)→审核→填写《毕业生学历证明办理登记表》→办理。
( 注:脱产生及毕业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含)之前的函授生,在文韬苑明理楼一楼学籍学历管理科办理,咨询电话:0851-858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