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5〕1号)要求,目前我校将教育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法律)、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7个本科专业委托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大学及贵州民族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专业名称(专升本) |
委托授予学校 |
备注 |
教育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xjyxy.g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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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贵州大学 |
自考本科毕业证为贵州大学签发盖章。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cce.gzu.edu.cn/ |
贵州民族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培训部网址:https://gzxy.g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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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贵州民族大学 |
法学(法律) |
贵州民族大学 |
工程管理 |
贵州民族大学 |
会计学 (财务会计与审计) |
贵州民族大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贵州民族大学 |
由于各校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不统一,请以上专业的自考生自行关注相应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学校培训部官网及其微信公众号通知,并按授予学校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进行咨询,电话:0851-85816532。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