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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2:47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 视力保护色:


各衔接院校、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报名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交毕业论文评审的要求

考生需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报名工作的通告》(http://zsksy.guizhou.gov.cn/zxks/tzgg_5375724/202607/t20260701_90573682.html)要求完成报名缴费工作后,按照我校安排进行论文指导、提交及评审工作。

二、提交毕业论文评审的对象

符合提交毕业论文评审要求的我校各衔接院校助学考生我校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所学专业为贵州师范学院第一主考专业)。

以上考生须在2026712前将本人报名成功信息截图、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gzsfxyzk@qq.com以便提供毕业论文查重系统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初步指导:2026713日至831

1.衔接院校组织专业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审衔接考生进行初步指导,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具体指导时间由各衔接院校确定。

2.我校组织专业教师对参加评审的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所学专业为贵州师范学院第一主考专业)进行初步指导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具体指导时间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确定。

(二)提交初稿:202691日至910

学生需登录我校维普论文管理系统(由我校统一建立账号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对照论文格式完成初稿格式修改,完成论文重复率检测及AIGC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且AIGC在40%以下方可提交论文初稿。

(三)论文指导:2026911日至920

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论文进行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

(四)提交定稿:2026921日至1010

学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重复率在30以下且AIGC40%以下方可提交论文终稿。1010日前,学生务必完成终稿提交。

(五)论文评审20261011日至1030

我校组织专业老师对考生论文定稿进行评审及答辩,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2026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评审的后续通知。

(六)成绩公布

论文(设计)成绩与2026年下半年自考统考成绩一起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的通知。

、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在论文评审过程中可以及时联系。

请考生必须按照时间安排、按各阶段要求完成论文撰写、提交及评审工作

毕业论文是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查,论文选题、写作及质量应由考生自主负责,指导老师起到辅助指导作用。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指导意见及时、认真修改。若恶意骚扰、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指导老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三)毕业后需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评审,请妥善保存论文定稿,申请学位前学校将再次组织学位论文查重及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学位,评审不合格将无法申请学位。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综合实训楼6611办公室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851-86270480

监督邮箱:385221506@qq.com


附件: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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