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2018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8年08月10日 21:14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自学考试部 视力保护色:

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我省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0日—21日举行。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考专业及考试日程

开考专业、课程及考试日程安排详见《2018年10月自考统考开考课程日程表》(附件一)。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缴费方式

参加我校助学的考生(准考证号为“28”开头,且在三年学制之内)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和缴费确认。(报名网址:http://222.85.224.185/)

(一)报名时间

8月10日—8月30日

(二)报名、缴费方式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

(1)第一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222.85.224.185”,按照网页的提示及要求,准确填写准考证号为28开头,且在三年学制内的准考证号和密码(初次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登录系统。我校助学考生已经上传个人信息和采集照片,故不用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只需填写报名信息(先就近选择报考区县< 参加考试的地点,缴费后将不能修改>,然后选择需要报考的课程,点击“提交进入下一步”)。

(2)第二步:进入上传照片环节,我校所有助学考生都不用上传照片(系统默认为已经注册的老生),直接点击“完成进入下一步”。如果考生发现系统中显示的照片不是考生本人,请停止报考并立即向负责的老师上报这一异常情况。

(3)第三步:进入在线缴费环节,对照考生报名确认表,仔细核对报考科目和缴费金额,如无误则继续在线缴费。按照提示步骤缴费成功后,刷新网页,系统即显示“网上报名成功!”。

特别说明:

(1)此次报考只组织参加我校助学,准考证号为“28”开头,且在三年学制之内的考生报名。以下两类学生除外:a.准考证号为“0”开头或者没有准考证号的社会考生,该部分考生不属于我校助学考生;b.准考证号为“28”开头,但已经超出学制(年度码为152< 含152>以前)且没有在我校信息管理平台从新注册新号(续注册)的考生,该部分考生已经超出学制,没有续注册就无法在我校参加助学和报名。

(2)准考证号为“28”开头,且在三年学制之内的考生报考课程及助学方式:a.准考证号年度码为181(含181)以前且在三年学制内的考生的报考课程:只报考统考课程,助学方式仍为面授,请各联合办学院校在报名结束后立即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开展面授;b.准考证号年度码为182(含182)以后且在三年学制内的衔接考生的报考课程:只报考统考课程,助学方式为网授,网授工作将于8月底在我校网络助学平台进行;c.准考证号年度码为182(含182)以后且在三年学制内的社会考生的报考课程:可报考专业计划内当次开考的所有课程,助学方式为网授,网授工作将于8月底在我校网络助学平台进行;d.超出学制后,在我校续注册的考生,无论以前是衔接考生还是社会考生,现都按照社会考生进行报考:可报考专业计划内未通过的且当次开考的所有课程,助学方式为面授,请各联合办学院校在报名结束后立即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开展面授。

(3)报名平台开通了网上在线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储蓄卡和信用卡,缴费完成后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必须由本人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理。

(5)本科层次专业中,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系统里指定的12门课程中任选3门课程考试,但选课程不能与所考专业的课程重复。12门选考课程分别为:00318公共政策、00107现代管理学、00261行政法学、00266社会心理学(一)、05683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00167劳动法、00321中国文化概论、01848公务员制度、04577中国通史、00034社会学概论、00040法学概论、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6)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和参加考试考点,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和参加考试考点不予修改。

(7)学制内的助学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请提醒用助学的准考证进行报名,不要用社会准考证进行报名缴费。否则将无法退费。

(8)贵阳市考区设置了(1)南明、云岩(2)观山湖、白云(3)花溪(含小河)(4)乌当(5)清镇(6)修文(7)息烽(8)开阳等考点,每个考点设置了报考最大容纳量,满员后考生须另择考点。

(9)各市(州)监狱考点是为服刑人员设置的特殊考点,我校助学考生不得选择报考。

三、考场编排及考试通知单领取

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点进行考场编排。考生于10月15日至19日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领取考试通知单(贵阳市考生登录http://zkbm.gyzkzx.cn/WEB/gyzk/gyzk_index.phtml网址自行打印)。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助学单位精心组织,及时通知考生,配合我院做好考生报名报考咨询宣传工作,以保证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附件一:2018年10月自考统考开考课程日程表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办理成人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下载】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