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及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及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8年3月1日至12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133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要求:免考证明材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免考文件,学分互认材料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学分互认实施方案。
二、毕业论文评审办理
1、申请办理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5日(周末不上班)。
2、申请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133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3、论文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不符合检测标准(重复率在30%以内)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详见《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3.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
(网址:http://zikao.ces.gznc.edu.cn/show_content.php?id=1358)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