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贵州师范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相关规定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0:00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自学考试部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诚信氛围,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查重范围和查重方式

1.范围:2015年12月后提交的所有本科专业毕业论文(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主体部分)。

2.方式: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http://www.cqvip.com/gocheck/)检测重复率。

二、检测标准

1.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检测标准为:重复率在30%(含30%)以内的论文可参加评审和答辩,重复率超过3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

2.优秀自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重合率不应超过20%。

3.由于网上检测手段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上述标准不作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只能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三、提交材料要求

提交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纸质版论文定稿1份,格式符合《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2.纸质版查重报告1份,论文查重只查正文部分,请删除除论文正文部分以外的其它内容。如因未删除其它部分而导致重复率过高,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查重报告中的“检测文献名称”和“作者”应和纸质版一致,不符合检测标准的不能提交毕业论文。

3.集体提交论文的助学单位还需提交一份毕业论文申请表。

四、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

2.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乌当校区宁静楼一楼自学考试部办公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五、其他

1.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专业:教育学、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义务教育、农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及模板

2.查重检测报告PDF样板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一条:自学考试命题格式
下一条: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文章下载】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