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站点:
我校2016届成高学生临近毕业,按照(校发〔2010〕57号文)《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管理暂行规定》及《贵州师范学院2015年成人函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安排,将对拟毕业学生档案进行审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高毕业生档案包括《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登记表》、《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和档案袋。其中,学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毕业生档案审核时间:9月11日—10月25日。
三、填写档案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本人用黑笔填写,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书写材料及复印材料一律不收;
(二)学生填写档案的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学号等信息请以学籍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三)档案填写时个人信息要完整,填写要规范、整洁,字迹工整;
(四)毕业生档案粘贴的照片要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
(五)档案纸张大小统一按成教部印制的规格执行;
(六)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整理。(毕业生花名册成教部已发送到各教学站点);
四、各函授站点先将填写的毕业生档案送到相关教学学院初审,经学院院长签字和盖学院公章方可到成教部进行封档。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档案材料,将退回各学院、各教学站点,待完善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受理。逾期不再办理,可能出现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