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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落实2015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贵州师范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09日 10:13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成人教育部系统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各教学学院、教学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14〕420号)文的要求和我校的具体情况,2015年下半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受理工作将于9月10-25日进行,请各学院直属班、教学站(点)在此时间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生学籍异常,或不能正常毕业,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今年上半年通知及《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8日

贵州师范学院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

身份信息变更的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件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 2014〕420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院成人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

学生学籍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情况的真实体现,应与招生录取信息保持一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在校学生学籍信息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报考录取信息有误的

学生基本信息系招生报名信息采集阶段出现错误的,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14〕420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总体安排,由学生以教学学院直属班或教学辅导站(点)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我院向省招生考试院申报更改招生录取库信息。2015级及以后的学生申请更改的时间须在每年新生报到注册时进行,逾期不再受理。2015级以前的在校学生(不含2015级)暂按原规定执行,即:在我校规定的一年二次(每年的三月和九月)的信息变更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同时,须符合变更申请需要的其它条件,才能受理。

二、在校期间信息变更的

对因在校期间,学生因更改姓名、性别等信息,或因户口所属行政区域发生变化,造成身份证更改等特殊情况,申请变更学籍信息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合法性证明,经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变更在校生学籍信息,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籍信息变更程序

修改在校生数据是一项很慎重的工作,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属教学班提出申请,并附合法性证明支撑材料。在受理学生修改申请前,院内直属班、函授站(点)需要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学生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修改情况要坚决予以退回;确定符合修改信息的,教学学院直属班或函授站(点)负责人需要在《贵州师范学院成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1)或《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审核。由成教部视申报内容统一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录取数据错误修改申请表》(附件3),或《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修改申请表》(附件4),或《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省内)(附件5),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备案。

(二)学生需提供材料

1. 根据申请修改的内容分别填写以下表格:申请修改报考录取信息的,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成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学籍信息变更的,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见附件2)。

2.涉及姓名、性别、身体份证号码更改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注明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和理由,及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等,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粘贴本人照片及加盖骑缝户籍专用章);申请变更民族的,除以上证明外,还需提供省民委和县民委民族成分更改证明。

3.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及A4规格的复印件各一份(若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名原用名。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纸的的同一面上,户口本需复印本人一页)

(三)其它不予更改的情况

1.毕业阶段(即在校学习最后一年)原则上不予受理(“黔教办学〔 2014〕420号”文件上规定的“毕业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变更原则上不予受理”是指学生进入毕业班阶段后,学生在毕业班期间变更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学校可以不予受理。学生自己去公安部门修改信息,那是学生个人行为,学籍注册信息不再更改,毕业生的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学籍学年注册的信息填写发放。学生在毕业班期间通过公安部门修改后的信息与学历证书不符,由毕业生本人向社会解释);

2. 身份证号和姓名不能同时修改,也不能先修改其中一项后再修改另外一项。

3. 毕业证书已办理,非因学校工作失误要求变更学历信息的;

4. 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

5.学生提出申请,但未能按规定提供合法证明支撑材料的;

6.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将视其情况按照教育部18号令和有关处罚条例查处。

三、学籍信息变更的时间

1.我校受理学籍信息变更时间一年二次,通常为每年的3月和9月(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以当年通知时间为准)。

2.上半年受理内容为“新生招生录取信息修改”;下半年受理“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1、《贵州师范学院成考报名信息更正申请表》

2、《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3、《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录取数据错误修改申请表》

4、《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修改申请表》

5、《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注册信息变更审批表》(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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