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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国家级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28日 10:18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黔教办人〔2011〕92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全国教育

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国家级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直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落实好《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的国家级远程培训,并由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执行办公室(设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以下简称“国家级执行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2010]33号)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实施方案”的批复》(教人司[2010]275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省远程专题培训顺利实施、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

(二)按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围绕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结合本地区或本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转变教育观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推动改革创新,努力开拓本地或本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提高教育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培训对象

高校管理干部:省直高校处级及处以下各类管理干部。

教育行政干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级及处以下干部(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校(园)级领导干部。

三、组织与管理

(一)组建省级远程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省专题远程培训的统筹安排和督促指导。

省级远程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霍健康(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潘建春(省教育厅副厅级督学、人事处处长[兼])

张承鹄(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

成 员:谌莉萍(省教育厅组织处处长)

何秀黔(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郭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赵德肃(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组建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简称“省项目执行办”),设在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由赵德肃同志任主任。省项目执行办负责我省专题远程培训的方案制定、项目管理、总结评估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各市(州、地)教育局和省直各高校要相应组建市(州、地)或校级专题远程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本校)专题远程培训的具体实施、学员管理、组织协调和总结报告等工作。

四、培训时间

远程培训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五、培训形式和课程

(一)远程专题培训形式为网络培训。参训人员登录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http://www.ceat.edu.cn/),按照人员类型选择相应学习平台,输入指定账号和密码后即可选课学习。

(二)远程专题培训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设置15学时(60分钟/学时),为学员必须完成的课程任务,选修课由学员自主选择学习,不作学时要求,学员所学课程学时由系统自动记录。

(三)培训内容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专题,以远程学习、网上直播、交流互动等学习形式开展远程培训。学员除参加课程学习外,还需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1000-3000字的研修成果,并积极参加班级专题研讨、交流互动等活动。

六、培训经费

(一)为确保本次远程专题培训的顺利实施,根据成本分担的原则,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按照每位学员5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主要用于干训网课程资源开发、电子图书资料、网络硬件与带宽流量保障、各类管理人员组织工作经费等培训成本支出。

(二)培训费以市(州、地)、县(市、区)和省直高校为单位进行筹措,从各级政府财政中或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培训经费中予以解决,不得向参训学员个人收取培训费。

(三)专题远程培训经费专项专用,由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代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以市(州、地)或高校为单位收取,并于项目结束后统一出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收费凭证。

请各市(州、地)和各高校务必按照远程培训费标准,于4月1日前将本地区(本校)培训费以电汇形式交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收款人:贵州师范学院

账 号:157001040002866

开户行:农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甲秀支行

七、相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直各高校要对此次专题远程培训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贵州省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学员,保质保量完成远程培训任务。

(二)培训信息资料报送要求

各市(州、地)教育局必须于4月1日前将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中职校长)专题培训管理团队信息表和分班学员信息表汇总统一报省项目执行办备案。

各高校请于4月1日前将高校管理团队信息表高校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分班信息表汇总后统一报省项目执行办审核备案。

(信息表电子版均可登录“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网站下载)

(三)项目总结工作要求

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请各市(州、地)、各高校及时汇总参训情况、撰写工作总结,连同培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片、信息等相关材料(均附电子版)报送至省项目执行办。

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将全省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情况及时报送国家级项目执行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步 岚

电话(传真): 0851-5286221

电子邮箱:5282164@sina.com

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蔡 晶

电 话(传真):0851-5867086

地 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550018)

电子邮箱: awfone@163.com

附件:贵州省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 干部 培训 通知

抄送: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纲要》国家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doc

附件:《纲要》国家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信息表格.doc

《纲要》国家级远程培训实施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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