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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24年12月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等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14 [ ] 浏览次数: 来源: 责任编辑: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员 技术录入: 视力保护色:

衔接院校各考生: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于202412月增加一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授予工作。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

自考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共三个本科专业的我校助学考生;自考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的社会考生(自考毕业证为我校签署盖章)。

(二)学习形式及毕业时间

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以毕业证签署日期算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获得下列其中任意一项英语等级(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且成绩在三年有效期内。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50分(含)及以上成绩。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笔试355分(含)及以上成绩。

3.已参加过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该项考试已于2023年起取消)。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含)60分及以上(该项考试已于2024年10月起取消)。

(四)本科毕业论文达到国家教育部关于毕业论文审核的合格要求。

二、资格审核及流程

(一)资格初审阶段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gzsfxyzk@qq.com邮箱,发送邮件主题以“专业+姓名”命名。

1.《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1)word电子版。

2.以下学士学位英语相关证书/成绩报告单中任意一项的PDF版:(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 笔试成绩;(3)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合格成绩;(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单)。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扫描电子版(要求扫描字迹、印章清晰)。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下载保存为PDF文件)。

申请者务必加入贵州师范学院2024年12月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群QQ群:723749986,以便及时发布和交流相关信息。申请加入QQ群时请备注:“专业+姓名”。

(二)资格复审阶段:2024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

资格初审结束后,我校将在QQ群内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需做以下工作:

1.考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须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论文格式及要求可参照《贵州师范学院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2)。

2.11月8至11月13日,完成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考生需登录我校维普论文管理系统(由我校统一建立账号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完成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为合格。具体的检测流程及系统登录方法,见QQ群通知。

3.11月14至11月30日,重复率检测合格的学士学位论文,由我校从维普查重系统内导出论文查重报告及论文后,交由专业学院评审老师评阅,评审老师于11月21日对符合申请条件考生的论文提出一次修改意见,即考生有一次论文修改机会,相关考生需严格按照评审老师的意见修改论文,于11月30日提交修改好的论文进行最终评审。

(三)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论文评审结果于12月2日公布到QQ群,符合申请条件且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合格的考生即可申请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三、提交最终材料

最终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1)(要求信息填写完整)请填写后打印,签名处需本人签名,扫描电子版。

2.申请者本人二代身份正反面扫描电子版(扫描清晰)。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扫描电子版(要求扫描字迹、印章、照片清晰)。

4.英语等级(课程)考试相应成绩的成绩单或学士学位英语合格证书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以上所需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gzsfxyzk@qq.com邮箱,发送邮件主题以“专业+姓名”命名。

四、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咨询电话:0851-85816532(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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