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衔接院校、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报名工作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交毕业论文评审的要求
考生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报名工作的通告》(http://zsksy.guizhou.gov.cn/zxks/tzgg_5375724/202507/t20250715_88291744.html)要求完成本次毕业论文报名及缴费工作后,才能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进行论文指导、提交、评审工作。
二、提交毕业论文评审的对象
符合提交毕业论文评审要求的我校各校衔接院校助学考生、我校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所学专业为贵州师范学院第一主考专业)。
以上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报名成功信息截图、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邮箱gzsfxyzk@qq.com,以便提供毕业论文查重系统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初步指导(2025年8月1日至9月25日)
1.衔接院校组织专业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审的衔接考生进行初步指导,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1)。具体指导时间由各衔接院校确定。
2.我校组织专业教师参加评审的直属社会助学考生、社会考生进行初步指导,论文须符合《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附件1)。具体指导时间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确定。
(二)毕业论文初审(2025年9月26日至10月7日)
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我校对符合论文报送的考生统一建立维普系统论文查重账号。考生自行登录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s://vgms.fanyu.com/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费用自理),直至毕业论文重复率控制在30%以内(不含)方为合格(具体的检测流程及系统登录方法详见:附件2),查重率合格后,上传本次查重的论文。30%以上(含)重复率视为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评审阶段。我校将统一从维普系统后台提取收取考生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数据,并将检测结果公布。
(三)毕业论文评审(2025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
1.论文指导:2025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我校组织专业老师进入系统对初审通过的论文进行指导,并提出一次修改意见。考生结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10月25日前在贵州师范学院图书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提交论文定稿。
2.论文评审:202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我校组织专业老师对考生论文进行评审及答辩,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2025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评审的后续通知。
(四)成绩公布
论文(设计)成绩与2025年下半年自考统考成绩一起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论文评审过程中可以及时联系。
(二)请考生必须按照时间安排、按各阶段要求完成论文撰写、提交及评审工作。
(二)毕业论文是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察,论文选题、写作及质量应由考生自主负责,指导老师起辅助指导作用。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指导意见及时、认真修改。若恶意骚扰、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指导老师有权中止论文指导,并将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三)毕业后需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评审,请妥善保存论文定稿,申请学位前学校将再次组织学位论文查重及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学位,评审不合格将无法申请学位。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联系电话:0851-85816532
联系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综合实训楼6楼611办公室
(二)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851-86270480
监督邮箱:385221506@qq.com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流程及系统登录方法》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