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档案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地理与资源学院、生物科学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承担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评卷工作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规定(试行)》(贵师院发〔2017〕124号)文件要求,承担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评卷工作按照每天2个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4个学时进行认定。校评卷基地办公室根据各学科教师在2025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卷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了核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贵州省2025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卷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贵州师范学院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