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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时间:2010年10月15日 10:26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傅波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实 施 细 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是将课程终结性考试和过程考核相结合评价体系。

终结性性即参加我省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过程考核由考生参加助学辅导课的出勤率、平时作业、考核等组成,其成绩占过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为4:4:2。

过程考核评分的前提,必须要有出勤率,没有出勤率,不能计算平时作业及考核成绩。

一、考勤:

1、班主任上课前督促学生在教学日志上签到。

2、任课老师在下课前根据教学日志上签到的学生名单打考勤(其中包括迟到、早退)。

3、值班人员在课间要到各班查考勤,并在值班记录上作好记录。

4、学校或自考科将不定期抽查。

5、班主任根据前一天教学日志上的签到名单,登录到考勤薄上。

6、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如实打考勤。如查出有虚假考勤,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出勤率评分:

出勤率70%以上 4分

出勤率60%以上 3分

出勤率50%以上 2分

出勤率40%以上 1分

二、平时作业:

1、每门课程要布置4次作业。

2、作业要全批全改。

3、作业评分:

完成4次 4分

完成3次 3分

完成2次 2分

完成1次 1分

4、任课教师要将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完整如实记录,课程结束后,将评分登记及作业本交班主任。

三、考核:

1、在该门课程结束时,组织一次考核。

2、根据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由任课老师出题。

3、考核评分:

60分以上 2分

40分―59分 1分

4、批改完的试卷上交自考科。

四、过程考核:

由班主任根据考生三项得分,综合评出过程考核分。根据考办要求,制成电子表格形式,准确记录考生考号、姓名。

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工作,旨在充分体现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注重考生学习过程,进一步加强社会助学的的考试教学管理,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有序地发展。各相关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上一条:过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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