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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16日 09:46 [ ] 浏览次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傅波 技术录入:管理员 视力保护色:

通 知

各位考生:

为了规范自学考试报名管理,确保报名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从2011年2月份报名开始,考生务必凭当次报考交费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到系统管理人员处将当次报考科次输入微机,方可取得当次考试资格。逾期者,我院不再办理输入微机手续,且责任自负。下次报考时,考生必须重新交纳报考费才能报考。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以防止个别考生交纳报考费后因一时疏忽,没有办理输入微机手续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发生。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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